本帖最后由 Yuen 于 2012-4-8 22:01 编辑
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1-G-32号”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了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拟位于苏州市平江区平泷路南、江坤路东“苏地2011-G-32号”地块开发建设商业、商务行政办公和公寓式酒店项目。该地块于2012年1月21日取得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批准文号苏发改中心[2012]1号。 根据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中心[2012]1号文,本次开发的“苏地2011-G-32号”地块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30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主要用于商业、商务行政办公和公寓式酒店,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8亿元。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苏州市平江区区域城市环境面貌,为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大现实意义。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通过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的预审(苏环建函[2012]42号),同意立项。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较长,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预计施工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泥浆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后部分回用,少量泼洒场地,对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设备车辆的冲洗水等经临时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控制,从而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 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并定期将之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项目行政办公食堂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天然气是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很少,对环境影响很小;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集中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高峰时期加大换气次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废水为生活污水,经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娄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项目内水泵房、电梯房、配电房等设施,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震措施,项目区域及边界噪声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收集点中,每天由环卫部门定时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用地为商业金融用地,符合苏州市平江新城用地规划,地块内总体布局较为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00%的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因此本报告书认为,在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1-G-32号”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2年4月8日-4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彦 联系电话:010-5867339 E-mail:zazh_zxn@163.com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912702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