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东裕道路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辽源市东裕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1条,总长度2315m;桥梁3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建设全部位于辽源市市区,总投资11727.39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主要是道路及管线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粉尘、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期机械噪声、汽车尾气、施工场地对居民出行产生不利的影响。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道路投入使用后,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拆迁和占地带来社会环境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在施工交通运输通过居民区时,应限速并禁止鸣笛,对施工场地的机械设备应增设隔音设施和限定生产时限,居民住宅区应禁止夜间施工。 (2)对于施工扬尘污染,应尽量采用湿法工艺,并在施工高峰时使用水车洒水。对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3)在路基挖掘过程中,应避免土方大量堆积,要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并采取加盖苫布等措施,在雨天禁止施工;严禁野蛮施工,地下工程施工过程要注意保护地下公共设施。 (4)施工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将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但临时占地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是暂时的,是可逆的,植被破坏是可恢复的,造成水土流失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对于工程永久占地,在工程完工后,需对道路中间隔离带和人行道路边进行绿化,对于立交桥中间空地以绿化草坪为主,配以灌木。 为了避免在施工过程造成水土流失,在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地周围必须采取临时围堰等工程措施。对料场要合理规划布设,防止乱采乱挖现象发生,在开挖结束后须对开挖场地进行整理,将废料及时回填,进行平整和压实处理。弃土场在填埋完后需进行压实并采取植树与种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道路建成后,随着交通量的增大,将使道路两侧的声环境影响加大,特别是对道路周围声居民区环境敏感点,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临近道路的居民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敏感点附近应设置明显标声牌(限制车辆行时速度,禁止车辆鸣笛),对不同类型的车辆实行时间管制。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同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或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建设工程的建设; 2、建设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建设工程是否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4、建设工程要占部分土地,拆迁现有建筑物你对此有无意见; 5、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重新安置; 6、建设工程建设对你有何影响; 7、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在当地进行《辽源市东裕道路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地 址:辽源市 电 话:0437-3222933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5954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