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目前的化工品及油品码头吞吐能力,无法满足今后化工品及油品运输的大量增加,为了保证中化石化储罐的中转量正常运输,必须新建配套的化工品及油品泊位。天津港中化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依托临港工业区的航道基础设施,在南疆港区建设仓储和码头工程,运输大量化工生产原料和出口产品,可以积极为临港工业区石化工业服务,并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天津港中化石化码头工程功能定位是为了满足中化石化仓储工程的正常运输。
1、 项目概要:
本工程码头为天津港中化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仓储工程的配套设施。根据天津港南疆港区南侧岸线利用规划,由目前海河委员会排泥场东边界以东规划为液体散货区,其中生产性岸线为3900m,规划建设8~10个液体散货泊位。陆域纵深在100~500m左右,陆域面积约1.5k㎡。天津港中化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建设其中的2个泊位。工程位置及性质符合天津港总体规划。
本工程为新建液体散货专用码头工程,新建1个1万吨级泊位、1个5万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345万吨。进出口的油品主要是原油、燃料油、轻质油、汽柴油和化工品。货物全部为管道运输。本工程总投资38249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滨海分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环保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2)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6、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连湘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89 Email: tkshbs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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