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kshbs 于 2009-2-27 16:32 编辑
◆项目名称:天津港南疆液体散货仓储区一期填海造陆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位于南疆港区中部,工程区域以北为南疆东部港区北围埝,以东为规划液体散货仓储配套服务区用地,以南为规划液体散货仓储区二期工程用地,以西为矿石堆场一期、二期用地。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吹填隔埝、吹填造陆工程,其中新建隔埝总长度为300m,采用斜坡式结构,吹填区域总面积约31.4万m2,吹填土方主要来自港池航道的疏浚土,吹填量约为303.5万m3。本工程施工期约为1~2个月,总投资:6515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冲淤环境及环境事故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④您认为环境问题是否重要;⑤您所生活的地区环境现状;⑥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⑦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⑧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⑨您认为工程对本人经济的影响;⑩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联系人:袁园
电话: 022-25705132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伟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328)
Email: tkshbs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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