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arrousel 于 2012-5-9 18:42 编辑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519.25万元人民币在通化市万通路66号,在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产业基地内,建设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692 m2,建筑面积15744m2,共三层。用于企业进行药品研发、检测、中试等研究。 主要环境影响 (1)工程施工将对水质、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 (2)工程运行过程排放的实验及生活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实验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行过程生产车间各类实验设备、泵、风机等噪声源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实验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实验废水和生活废水排入万通药业主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行业相应排放标准后直接排入金厂河,汇入浑江。对区域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实验废气经负压排风系统集中收集,通过管道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处理器处理后迅速稀释扩散,对外环境影响甚微。 (3)噪声——针对各类噪声分别采用相应的减震消声封闭绿化等降噪措施。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实验废物属危险废物,需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通化市总体规划;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很支持。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只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若企业能严格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将环境风险性降至最低,那么从环境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本放在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门卫。 (2)查阅期限 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即2012年4月25日至5月5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通化市万通路66号 联系电话:15944505099 联系人:吴海龙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盛世国际A座5024室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联系人:黄涛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 公告起止时间 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5日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