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电机生产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位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总投资22557万元人民币,征地面积79564.3平方米(折合119.35亩),总建筑面积66185.3㎡;建筑占地面积33205.5㎡。项目建成达产后,最终可形成年产0.65KW-20KW中小型汽油发电机组6000台、5KW-30KW中小型柴油发电机组1.2万台、0.4KW-5KW小型风能、太阳能、天然气发电机组6000台、50KW-2000KW中大型柴油发电机组6000台、1HP-20HP小型汽油、柴油机械动力产品、园林机械、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加工机械等产品1.2万台、睡眠系统机电振动、按摩、检控多功能睡眠床6000台的生产规模,年实现销售收入62040万元。
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会对建设地点现有生态、地表水、环境空气等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双悦(福建)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鸣寅
联系电话:0593-7180699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宋
联系电话:158590604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踏勘现场及征求公众意见;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公众意见调查分析;
7、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13日),通过向公示联系方式或指定地址电话联系、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汇总公众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将充分听取公众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