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东路延长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 江滨东路延长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影响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滨东路延长段道路工程位于中山市石歧区民营科技园片区东南部,项目西起兴创路与江滨东路交叉口,穿过杂草地、码头堆场及河涌,东至规划中的民科东路延长段,整体呈直线形由西南向东北延伸。本项目为城市Ⅱ级次干道,路线总长738.977m,设计行车速度40km/h,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m。道路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全线的道路、路基路面、防护工程、平面交叉、人行道、给排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在网站直接阅览《报告书简本》;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刘宜慎 电话/传真:0760-88337573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楠 电话/传真:0311-8303319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还应注意那些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以信函、传真或按照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提出书面意见。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2012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