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2012年3月28日 上午9:00——12:00
地 点: 悦宾酒店六楼会议室
主 持 人:杨季春
特 邀:任小静副处长
参 加 人:朱胜利 成 钢 王华堂监察总队 程 娟
王 磊 各环境监理单位代表
记 录:王 磊
主要内容:
按照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理单位对环境监理工作的认识,动员全面推动全省环境监理工作。同时就环境监理收费问题,业务开展问题及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制定等进行讨论,建设项目管理处广泛听取各项意见并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环境监理单位提出基本要求。
一、目前环境监理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与会各环境监理单位积极踊跃,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主要问题集中如下:
1、建设单位对环境监理认识不够,观望态度浓厚;
2、环境监理单位未得到地市环保部门认可,缺乏有力支持;
3、项目建设单位边建设,边审批,边观望,错过环境监理有利时机,造成回顾性项目不断出现;
4、如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理,暂行收费标准偏低,保质保量完成环境监理任务有困难。同时,个别长周期,低投资项目无法盈利;
5、环境监理权利缺乏保障,无法保证环境监理地位,甚至与工程监理单位无法协调;
6、环境监理工作缺乏之制度保证和技术标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
主要建议如下:
1、建议省厅在环保系统内统一环境监理管理力度,加强宣传,使环境监理能够得到地市主管部门的有效支持;
2、对各地重点污染项目进行环境监理专项执法检查,引起建设单位对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视;
3、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前落实环境监理工作,杜绝回顾性项目循环出现;
4、建议通过制度建设,提高环境监理地位,将有利于项目建设期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5、尽快完善环境监理技术体系和制度建设,树立重点项目环境监理示范工程;
6、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环境监理单位技术力量。
二、建设项目管理处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管理处任小静副处长听取了各单位发言,并从最初环境监理产生的背景做了生动的介绍,帮助大家理解环境监理的行政意图,扭转了大家对环境监理认识的一些误区。任处长讲到,从管理层面讲,环境监理是一项为行政管理服务的工作,在我们的起步阶段,主要目的并非赢利,而是为主管部门增加施工期监管力量,是推进“三同时”制度落实的有效措施。
省厅自环境监理工作开展至今,以全面推行此项工作打好基础为重点,通过帮扶和指导环境监理单位,在实际监理过程中,探索环境监理工作内容,理清适合我省的环境监理管理流程,提高环境监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认识,找准环境监理如何为主管部门服务,为项目建设单位服务的结合点,通过不断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目前,我省将以列入环保部环境监理试点省份为契机,突出竣工验收环境监理要求,全力推进此项工作,项目管理处将采取以下措施:
1、2011年起,应当开展环境监理而未开展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试生产申请及竣工环保验收;
2、联合环境监察总队,对未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进行处罚,对环境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三同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监察总队要加强对环境监理单位的监督;
3、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规定,要求各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要求环境监理单位每季度向建设项目管理处、省环境监察总队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季度报告;
4、在适当时机引入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审查,掌握“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设计环节,使设计要求与环评要求准确,一致;
5、要求省环境监理协会加强环境监理单位的管理,做好环境监理方案和报告的技术审查和环境监理单位的日常考核。各环境监理单位编制环境监理报告必须客观反映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隐蔽工程和是否存在重大变更。环境监理单位业绩考核,以环境监理质量为重点,在质量上优胜劣汰,不能满足管理处要求的监理单位,将取消其环境监理资质。
三、杨季春会长总结发言
本次座谈会大家态度积极,发言踊跃,畅所欲言;管理处任小静处长对监理企业的困难充分理解,对我省监理试点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对监理企业支持的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几位副会长、技术顾问提出许多有益于试点工作和企业健康发展的中肯意见。会议开得生动活泼,严肃认真,增强了搞好试点工作的信心,取得了共识,获得非常好的效果。我代表协会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环境监理工作的认识,加强了协会与环保厅有关部门,与先后两批加入监理工作行列的企业领导之间的联系,增进了搞好监理工作、搞好试点工作的信心,必将推动环境监理上新台阶。环境监理工作是落实“三同时”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新建项目环境全过程管理的保证。所以省人大和国家环保部对此工作都做出了法律规定和出台了行政法规。今年环保部又把我省列为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省政府也把搞好环境监理工作纳入了国务院给予我省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范畴之中。所以这项工作不单纯是一项业务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改革任务,是受法律委托、行政委托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光大并完善那些行之有效的措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思广益,深入探索,以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在这项开创性的工作中要大有作为,取得昭著成效,总结出全国领先的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环境监理事业做出贡献。
山西省环境监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