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淞港石油仓库甪直卸油码头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材料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苏州燃料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淞港村,新建钢筋砼码头泊岸岸壁总长205 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淞港村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子邮箱:2544339318@qq.com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8号
联 系 人:郁先生
联系电话:022-28350851-52
电子信箱:prf68310199@163.com
三、 项目基本情况
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煤炭、石油及其制品、兼营其他生产资料的公司。苏州燃料有限公司因属横塘石油仓库列入苏州市政府拆迁,经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苏经信经(2009)61号文“关于同意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横塘油库迁建的批复”的批复,同意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横塘油库迁建至苏州市吴中区甪直淞港村。本次评价只针对苏州燃料公司码头搬迁工程的水域码头部分。卸油主码头泊岸58.5m;待泊码头泊岸51.75 m;西南端泊岸36.0 m;加油站码头泊岸53.6 m及待泊码头与加油站码头转弯接头段泊岸5.40 m,总长度205m。工程建设周期总计为4个月。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收集工程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相关的政府批复文件;
(2)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调查:根据编制报告书的需要收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地方自然、地理、地质、气候气象、水系水文资料、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当地开发区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等资料;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地面水、空气、噪声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调查;
(3)现状监测:根据环评导则和评价等级的要求,进行污染源、水质、空气、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及调查工作;
(4)在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强,通过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是否需进一步采取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水平;
(5)分析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和与当地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规划等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区域平衡控制的可行性;
(6)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和总结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以及工程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7)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的事故环境风险评价;
(8)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提交最后成果-《启东市船舶工业园区宏海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 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 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
七、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苏州燃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