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就“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本次公示期为10天。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业主:宜宾红楼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宾县喜捷镇红楼梦村规划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用地50.84亩,购置污水处理的设备、设施,并对原有的排污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建设规范的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工程,用于处理生产废水和生产区生活污水,把废水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造完成后,“三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尾水排口:本污水处理系统尾水拟就近排入岷江。 出水水质:尾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具体标准值为:CODcr≤100mg/l,BOD5≤20mg/l,NH3-N≤15mg/l,TP≤0.5mg/l,SS≤70mg/l,pH:6~9。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评价结论 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尾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可以减少宜宾红楼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和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对岷江及长江水环境的污染贡献,废水均能达标排放,符合当地环保要求。下游预测断面均满足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尾水排放不会对岷江及长江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格栅、生化反应池、污泥池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本项目对这些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经计算,本污水处理厂厂界外需设置1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较小,均能达标排放。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的废渣主要为栅渣、沉渣、剩余污泥、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及清扫垃圾),集中收集送宜宾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整个污泥外运处置过程必须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以防二次污染。生物滤料送回原厂家。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没有明显的影响。 三、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属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评价表明,项目营运后,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当地产生明显影响,对岷江环境质量改善作用明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明显,不仅必要,而且紧迫,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宜宾县喜捷镇红楼梦村规划园区拟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红楼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桂亮 联系电话:15984477777 地 址:宜宾县喜捷镇红楼梦村规划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831-8210645 E-mail:huajie0@163.com 2012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