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华世纪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巨华世纪城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巨华世纪城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北垣街路北,丰州路以东,成吉思汗大道路南,东二环路以西,该建设场地属呼市新城区管辖。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巨华世纪城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楼和商业楼。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本项目共分7个建设组团,其中有2个居住组团;1个商业建设组团;4个居住兼商业组团。本项目规划总用地约90.0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83.41公顷,场地内有原有建筑物若干,此若干建筑物已被巨华公司收购,随时可拆除。场地基本平整,自然坡度为0.20-0.30%。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施;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设施,卡车防洒落装备,施工道路日常养护、维修、清扫;施工楼房加盖防护网;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疏水沟系,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泥浆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泥浆水通过沉砂池澄清后全部回用。 噪声建议采用机械灌注桩进行打桩.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替代,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多余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多余的土石方外运至市政渣土办的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综合利用。 生态主要是对植被的破坏等,加强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⑵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油烟废气由专用的油烟管道,引到楼顶进行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排气由风机排出车库。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主要防治措施为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隔振机座或减震,垫管道采用弹性连接,通风排气设备安装消音器;绿化,加强管理,道路两侧建筑安装防噪声窗。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对项目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且做到日产日清,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呼和浩特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3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2年4月17日至4月30日。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47113300 联 系 人:岳鹏 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东路9号名都枫景6-3-102 联系电话:15004713178 邮政编码:010050 联 系 人:王丽 E-mail:kellywang346@163.com 2012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