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派出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项目概况白云山派出所迁建项目拟建于白云山风景区云山南路,项目拟将白云山派出所原3层职工宿舍、办公楼(又名:知青楼)拆除重建为公安派出所业务办公用房。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关于白云山派出所迁建项目立项的复函》(穗发改投资[2011]43号)可知,项目占地面积400m2,总建筑面积1365 m2。办公楼设3层(部分2层)。项目总投资419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采用分机空调系统,不设备用发电机和中央空调,年工作时间225天。雇佣民警50人,在项目内用餐但不在项目内住宿。 2环境影响因素(1)废水 拟建项目运营期污水排放量为830.25m3/a,主要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水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SS、NH3-N等。 (2)废气 拟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油烟废气。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为:抽排风机、分体空调和电房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在60~90dB(A)之间。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相关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厨房少量残渣和生活垃圾等。 3环境影响3.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正常生产和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对建筑固体废物、污水进行加强管理和预处理,建筑物周边设置符合规范的围蔽设施,每天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清除余泥渣土,则可将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小到较低的限度。 3.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污水和雨水分别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合并进一步进行生化处理,使之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 25.1-1989)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项目周围绿化灌溉。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拟将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处理器(其净化效率大于60%)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小于2mg/m3(即油烟排放量为0.00338t/a)、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后,由内置烟道引至项目楼顶排放。烟囱高度须满足项目半径1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1.5m。本项目大气污染经过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电房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处理,对要求较高的地方如会议室,业务室等也可以采用吸音材料,降低噪声,使边界噪声满足混合区边界噪声的要求。经以上措施处理后,该项目边界噪声级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经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进行无害处理,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以免影响周边环境与游客。厨房应设分类垃圾收集箱,残余食物必须有专用垃圾箱存放,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4h并统一运走。废油脂属《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22严控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敏感点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地处白云山风景区云山南路,环境较为敏感,应进行适当的环保治理。项目在建设期需要动土建楼,若不产生措施,项目产生得粉尘和噪声可能会对白云山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认真执行前述施工期措施后,可以将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改建完成后产生的水气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等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其造成不良影响。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本工程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2)本工程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3)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0-83116688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 联系人:劳小姐 电话:020-87047513 传真:020-37211741 邮箱:62326603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