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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翰首府住宅小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清远市首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对清翰首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清翰首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概要:清翰首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镇莲塘二村区域,项目占地面积为140164.47m2,建筑面积为774640.27 m2,项目规划建设38栋高层建筑,6栋别墅,1个会所,一间幼儿园以及商业中心等,共规划4151户,预计居住人数约为14529人。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噪声、污水以及建筑垃圾,运营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以及垃圾。施工期建设方主要使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建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首宏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763-3372196,传真:0763-3363219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凤鸣路环保大厦二楼 邮编:5115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建设单位: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环评单位: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日 期:201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