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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关于《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淞港石油仓库卸油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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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_yu 发表于 2012-4-20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enny_yu 于 2012-5-16 10:46 编辑

关于《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淞港石油仓库卸油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苏州燃料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淞港村,新建钢筋砼码头泊岸岸壁总长205 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淞港村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子邮箱:2544339318@qq.com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8号
人:郁先生
联系电话:022-28350851-52
电子信箱:prf68310199@163.com
三、 项目基本情况
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煤炭、石油及其制品、兼营其他生产资料的公司。苏州燃料有限公司因属横塘石油仓库列入苏州市政府拆迁,经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苏经信经(2009)61号文“关于同意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横塘油库迁建的批复”的批复,同意苏州燃料有限公司横塘油库迁建至苏州市吴中区甪直淞港村。本次评价只针对苏州燃料公司码头搬迁工程的水域码头部分。卸油主码头泊岸58.5m;待泊码头泊岸51.75 m;西南端泊岸36.0 m;加油站码头泊岸53.6 m及待泊码头与加油站码头转弯接头段泊岸5.40 m,总长度205m。工程建设周期总计为4个月。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污水主要的污染因子为SSCOD和石油类。施工区经过修筑集水沟,设置沉砂池措施,泥浆水沉淀之后回用,不会污染河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环卫吸粪车定期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依托在建油库的油水分离装置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接管进入甪直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不会对地区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建设项目油品在管道内封闭输送,通过类比调查现有横塘油库的运行资料,油品装卸过程挥发出的非甲烷总烃、船舶尾气不会造成项目地空气质量恶化,环境影响较小。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依托在建油库的油水分离装置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接管进入甪直新区污水处理厂。
②码头不接收运输船舶的含油废水和船员的生活污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先进快速接头等进行连接,油品在管道内封闭输送,在码头布置可燃气体监测系统,同时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造成的油品挥发损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码头输送及加油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座减振。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区发展规划,社会效益显著,经济可行。地区环境质量良好,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有效、可靠,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苏州燃料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内),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苏州燃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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