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珠海高栏港汇华年产20万吨双酚A项目拟建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填海造地区内,厂区总占地面积541141m2(含原有陆域),长(东北-西南)约915.4 m,宽(西北-东南)约591.2 m,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48.6201 hm2,占用岸线长737.87 m。 项目拟建设一套年产20万吨双酚A的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一套年产30万吨苯酚和18.5万吨丙酮的生产装置。 二、 工程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需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 (1)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填海SS、车船含油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的防治/防护措施。本项目的填海施工已完成,填海施工期间,未发生相关的环境污染事件。 (2)运营期 运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液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等。 三、 海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填海完成之后,对自然环境和海岸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该区域的海岸线、潮间带和水下环境,导致湾体缩小,人工海岸比例增高,浅滩消失,海岸的天然程度降低,整个西滩填海区施工后对周围局部海域的潮流场和泥沙、冲淤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填海工程采用开山石推填,由于连岛大堤与东大堤的阻隔,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不会导致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变化,而运营期污水经处理后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对附近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用海由于在一定程度上人为的干扰和改变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势必会地该区域的生态产生影响。这些影响主要包括生态平衡的破坏、生物种类和数量的减少、以及底栖生物栖息环境改变或破坏。 本项目能够充分的利用该区域的优良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资源条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区域的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但在采取生态措施后,可恢复该区域的生态平衡。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珠海高栏港管理委员会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