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澳普电通设备有限公司通讯传输设备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通讯传输设备工程 建设地点: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建设内容:建设车间、库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基础设施40000平方米;建设电子电器、机械五金表面处理生产线1条,中央系统控制软件总装生产线1条,智能路段交换机总装生产线1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 (1)废水 运营期废水至废水处理站集中,经中和及沉淀等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生产车间内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效率为95%)处理,车间内设通风装置,净化后烟气可以在车间内就地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喷塑、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极少,可忽略不计;主要是塑粉粉尘,粉末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由风机抽至室外,经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全厂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绿化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可使噪声在厂界处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废乳化液、废机油、废脱脂液、废磷化液和废表调液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废钢屑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上述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均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项目达到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了相应的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在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善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有关环评报告简本的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 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时间为即日起的10日内(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6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四川澳普电通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44806866 地址: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980631581 现将环评公示如上,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