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聚能新型碳材料有限公司 炭纤维复合材料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吉林市聚能新型碳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市聚能新型碳材料有限公司炭纤维复合材料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3965万元,建设规模为即炭/炭复合篮5000套/年,多晶硅热氢化炉用炭/炭热场材料50套/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区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最低。 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沥青烟气及苯并芘,经采取电捕焦油器及袋式除尘器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防渗污水坑收集、蒸发的措施可达标排放。 运行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冲洗地面废水,经开发区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产处理后排入温德河。 3、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及各种废料及焦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焦油外委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废废料外卖或回收利用。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期间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噪声,噪声声级较高,可在95分贝以下,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对附近居民区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吉林市聚能新型碳材料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吉林市聚能新型碳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永吉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3596247589 联系人:张红娟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