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名称 松江河林业局棚户区改造供热系统改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性质 改扩建 2.项目建设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97.6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38.00万元,地方投资1039.66万元。建设单位自筹20.00万元(流动资金)。 3.项目建设地点及区域环境情况 本项目管网敷设范围为松江河镇林业局局址处及黑河中心林场,其中松江河镇林业局局址处位于松江河镇松江河大街以东,甲一路以北,乙五街以西,丙一路以南;黑河中心林场村主干道;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次评价不含热源部分,局址供热管网走向及换热站分布详见附图2。黑河林场管网走向及换热站详见附图3。 4.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松江河镇林业局局址处,拆除老化管线1000m从新敷设,且新增9915m,共计敷设供热管线10915m,涉及棚户区7395户。根据区内热负荷分布状况共设置4座换热站,换热站采用间接连接方式。 松江河林业局下属的黑河中心林场为新建棚户区,新敷设供热管线115m,涉及棚户区156户.根据区内热负荷分布状况共设置1座换热站。 1)管网工程 (1)管网敷设方式 由于管网走向沿松江河林业局局址及黑河中心林场的主要道路敷设,为了美化环境,减少运行维护量和热网热损失,本工程管网采用直埋敷设,局部设阀门井,阀门井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道路穿越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夜间施工或顶管施工。管道均敷设在道路两侧,沿线居民较近地段施工采用人力挖掘方式,部分远离居民区段由于尚未建成道路,可机械挖掘施工。 (2)管材及保温 热水管道工作管DN≥200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材质采用Q235-B;DN<200采用无缝钢管,材质采用20#钢。热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3)与热用户的连接方式 本工程一次网与二次网通过换热器间接连接,一次网不丢水,水力稳定性好,节省管网投资,便于运行管理。 (4)管线穿越情况 本次管网敷设共穿越道路9处,均为沥青路,路宽15m。 2)换热站工程 本工程共设置5座换热站,换热站的位置设在各个区域的热负荷中心区,分布情况见附图2及附图3。每座换热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建(构)筑物均采用砌体结构,变压器室、配电间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板结构形式;水泵间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井字梁板结构。基础采用毛石基础。 在各换热站内设PLC工作站,由换热机组自带,负责各换热站的运行及各项参数检测。各站PLC采集原始参数和设备的工作状态;根据工艺控制要求进行自动控制;可通过操作员站进行手动干预;故障报警与设备保护。 5、工程占地情况及土方分析 (1)占地 工程占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热网敷设和换热站建设,其中管网工程结束后回填复原,因此管线开挖、两侧堆放土方及临时便道占地均为临时占地,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本项目换热站占地包括建筑永久占地及施工期临时占地。管道开挖平均宽度1m,深2m,两侧临时堆土各1m,则临时占地宽度为3m。本项目占地情况详见表3。 表3 工程占地情况 占地项目 | 占地面积(m2) | 占地类型 | 合计 | 换热站建筑永久占地 | 1000 | 居住用地及荒地 | 1000 | 管线临时占地 | 16545 | 道路(沿路敷设) | 30445 | 临时便道 | 9900 | 荒草地 | 换热站施工期临时占地 | 4000 | 居住用地及荒草地 |
(2)拆迁 本项目与道路建设同期进行,因此管线敷设无需单独拆迁征地,换热站征地为居民区及荒草地,规划及土地部门已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故本项目无拆迁。 (3)土石方 根据本项目管线开挖情况及管径分布情况,计算管网挖方量约为11030m3,填方量约为4200m3,弃土量约6830m3。管线开挖及时回填,弃土临时堆放于管线两侧,用于同期道路填方。本区区内拟建道路较长,需要填方量较大,可完全消化本项目弃方。 6、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且大风天禁止施工,干粉物料进行遮盖,可使施工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扬尘影响随施工结束后即消失,影响可以接受。管线敏感地段管线施工采用人力挖掘,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穿过道路时采用顶管工艺,其影响范围仅在管线两侧的作业坑周围,受影响人群较小。本项目有2座换热站位于现有居民区,影响范围仅在60m之内,故影响人群较少。本项目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搅拌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对区域地表水体珲春河基本无影响。建筑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产生的弃土可用于道路填方,建设单位可通过内部调配保证本项目弃土直接用于填方,得到有效利用。工程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占地、水土流失、景观影响等。采取一系列生态减缓及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使影响降至最低。 7、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 地 址:吉林省松江河镇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陈新明 电 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