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_balsam 于 2012-4-24 12:33 编辑
中山市东凤镇新沙岛综合性社区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环评必须以简本的方式向公众公告。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新沙岛区域开发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东凤镇鸡鸦水道上,与南头镇相望。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8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5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面积6公顷,道路广场用地9.6公顷,绿化面积8.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低密度的商业住宅、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行政办公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体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筑密度为30%,容积率为1.5,绿化率为30%。 本项目建设与国家、广东省的产业政策相符,符合《中山市东凤镇总体规划(2002—2020)》,符合《新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及《中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等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与水源保护区相关的法律条例相符,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环境保护类的相关规划。 从经济、技术、环保等多个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本项目在建设过程及营运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处理后,可达到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划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和论证,该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相应的环评工作,目前该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书已完成,现将其简本以附件的形式公布在本网站上,本次公示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在此期间,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有任何建议和意见的公众,可与下列单位联系。 (一)建设单位:中山市玉峰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60-22773333 (二)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510110)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话/传真,020-83871240。
岛副件: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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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东凤镇新沙岛综合性社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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