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C:/DOCUME%7E1/ADMINI%7E1/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吉林大石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一起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大石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大石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大石头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敦化市大石头镇境内,地处长白山脉北麓、沙河支流二道河上游,距敦化市大石头镇13km,大石头林业局大石头林场经营范围内,建设范围分布在大石头亚光湖周围和四道河两岸。 2、工程简介 (1)建筑面积 建筑物面积2500m2。 (2)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综合楼、宣教中心、管网工程、道路工程。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2573.28万元,其中2058.62万元由国家投资,514.66万元企业自筹。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废气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从来源来看,本项目在施工中的扬尘及沥青烟气: ①扬尘 拌料过程及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会产生大量扬尘。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道路上,经过来往车辆碾轧形成灰尘,造成雨天泥泞,晴天风干,飘散飞扬,采取洒水车定期洒水,并在运输过程中采用毡布遮盖等措施。 ②沥青烟气 在道路施工中将会产生沥青烟气,沥青烟气是指石油沥青及沥青制品生产中排放的液态烃类有机颗粒物质和少量在常温下的气态烃类物质,其中含多环芳烃类物质尤多,以苯并[a]芘为代表的多环芳烃类物质是强致癌物。 据调查,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外购,施工现场不设拌合场,只进行运输和摊铺,在此过程中产生少量沥青烟气,为间歇性排放,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本项目施工期建有室外旱厕,故生活污水进入粪池定期清抽处理,不会对周围土壤造成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file:///C:/DOCUME%7E1/ADMINI%7E1/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拟建项目开始启动后,在平整土地、建筑施工等作业中,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产生噪声污染。故在进行施工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 (4)固体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还要产生大量的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送至生活垃圾场统一处理,避免随意抛弃,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程度不大。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作筑路材料;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避免随意抛弃。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管理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其排放量为1.568t/d(346.24t/a),废水进入自建防渗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抽,不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2)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道路建成后行驶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等,另外,道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从而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建议建设单位做好路面保养工作,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将汽车尾气及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3)噪声 建成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其噪声源为非稳态声源,通过限制车速、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等相关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噪声对道路周围环境的影响。 宣教中心游客吵杂声,其声压级在55—65dB(A)之间,建议宣教中心周围采取绿化等措施,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固废物 在采取有效的处置方式后,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 联系人:王守先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1901室 邮 编:130028 file:///C:/DOCUME%7E1/ADMINI%7E1/LOCALS%7E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3.gif电 话:0431—85951165 六、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电 话:0431-8996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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