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福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公布,以征求公众对瑞丽锦福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9213.6m2,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住宅用地、商铺、会所及综合楼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25396.23m2,其中地面建筑面积177110.13m2,地下建筑面积48486.1m2,净容积率3.60,建筑密度32.00%,总绿地面积16083m2,绿地率为32.68%,机动车停车位共1151个,建筑层数6-32层,最高建筑为98.7m。本项目场地内配建车库、室外景观设施及生活及消防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及安全防范系统等生活服务设施。内部通道、广场和竖向交通系统、绿化工程等。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集居住区、商业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宜居高档小区。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土方开挖、地表裸露、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二是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另外还有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建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基坑涌水、暴雨径流。 本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推土机、挖掘机作业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生态影响主要是项目施工占地、地表破坏及水土流失影响。 2、运营期 废水主要为餐饮场所餐饮废水、住宅楼居民、综合楼(商务酒店)及商铺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及少量异味、备用发电机废气。 噪声主要为项目会所、商铺及入住人员社会噪声、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配套工程各种生产设备如中水处理站设备、电梯、供水泵、割草机、发电机房等运行时产生噪声。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垃圾、中水处理站污泥、泔水等。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不低于2.0m的实体围墙,进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场地进出口进行硬化处理,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并将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复式覆盖、装修阶段的材料尽量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等环保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期扬尘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设置旱厕,旱厕粪便可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尽量全部回用。不能回用部分澄清后从施工临时排水证指定的排水口排放。 建设单位施工阶段应做好相应的施工管理,避免渣土及污水流入沟渠造成附近团结大沟堵塞。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围墙,阻挡噪声的传播;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靠近关心点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关心点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分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3)土方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回填的运往瑞丽农场直属水产队(瑞宏路南侧),该地区可容纳土石方25万m³,能满足废弃土石方的堆放要求,建设方在运输途中加强管理,防止土石方洒落。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运行期主要使用清洁能源,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并且油烟均有油烟净化装置和内置烟道排放,垃圾收集房及公厕及时清洁,可有效减少异味影响,地下车库排气口不设置在建筑物涡流区,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措施,运行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行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内部排水系统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预留隔油池处理项目建成后综合楼餐饮业废水。设置中水处理站,中水处理站出水应满足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的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和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外排污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排入瑞宏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瑞丽市污水厂进行处理。则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小。 (3)噪声 项目利用绿化控制噪声、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小区内限制鸣笛、绿化保养方在进行割草作业时优先选用低噪割草机、中水处理站项目所使用的风机、水泵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选用节能型且噪声较低的设备,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备用发电机设备间使用隔声门,水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百叶窗。 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无大型产噪设备,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项目运行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行期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全部袋装、密闭容器存放,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化粪池及中水系统污泥,在项目详细设计时考虑经浓缩、脱水、干化至水分低于60%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综合楼餐厅产生的泔水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房产开发、土地使用政策,符合瑞丽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强化环保意识,严格进行环保管理,保证雨污分流及相应的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同时,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这样,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本项目在采用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所有污染治理对策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选址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6)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及具体形式
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692-4123200 电子邮箱:974348542 @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71-8024998 E-mail: maliqian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