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名称 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建设地点 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位于柳州市区南郊直线距离12km处、柳江县里雍镇宜步村立冲沟的山谷中,从谷口距离项目厂址1.2km,北侧250m处为柳州市立冲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区周围为山地、道路、村庄、垃圾填埋场、绿化等。 1.3 工程概要 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位于柳州市区南郊直线距离12km处、柳江县里雍镇宜步村立冲沟的山谷中,项目于2004年开始建设,2005年投入运营。焚烧设备处理工艺采用“回转窑+二燃室+烟气急冷塔+干式脱酸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共2条各设计处理能力为6t/d的生产线,处理总规模为12t/d。由于现有处理设备对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无法满足柳州市医疗废物处理的需要,处理效果不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的要求,急需进行改造。 本改造项目将在柳州市现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的基础上对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设备进行更换、改造和完善,改造完成后总处理规模12t/d(与原有设施的处置规模相同)。本改造项目总投资为935.53 万元,主要改造内容有: (1)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拆除原一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生产线,并在原位置新建一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生产线,保留原有的另一条生产线,以作为应急备用,待新建设备投入使用后拆除原有的另一条生产线。新的设备采用“AB炉型固体床式热解气化焚烧工艺+急冷脱酸一体化净化塔+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设备技术工艺流程。 (2)土建工程及公用辅助工程:对主厂房的钢结构屋顶进行防腐防锈处理,配套改造主厂房医疗废物焚烧线设备地面基础。配合设备改造后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对主厂房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照明、通风进行改造。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1 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间主要内容有设备拆除、设备运输安装,车间屋顶地面修建和排水供电等公用辅助工程的改造。 (1)废气:开槽,基础及主体施工、设备及管道等程序的安装,以及运输车辆的行驶和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装卸等均会产生扬尘,喷涂油漆产生油漆废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施工废气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搅拌、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量很小,废水收集消毒后排入立冲沟垃圾填埋场配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综合利用,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如装载机、挖掘机、搅拌机、夯实机、混凝土震捣棒、设备吊装机械等产生一的定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收集后统一送至立冲沟垃圾填埋场填埋。 (5)生态环境:本项目在原有厂区和焚烧车间内进行,控制作业范围在厂区内,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和弃土渣,恢复植被、搞好绿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2 运营期 (1)废气:焚烧炉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CO、HCl、氮氧化物、重金属以及微量的二噁英);医疗废物储运、装卸和冷藏区会产生恶臭气体和颗粒物。 针对焚烧炉产生的烟气特征,本项目焚烧炉烟气采用“急冷脱酸一体化净化塔+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半干法净化工艺。该系统可以很好的去除尾气中的酸性物质和粉尘, 烟气急冷可以有效的避免二噁英低温合成,这一方法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最后净化处理后的烟气通过35m烟囱排放,排放达到(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处理能力300~2500kg/h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粉尘废气的产生;种植绿化隔离带,以控制臭气扩散。 本项目厂界距离村庄居民区较远,最近900m以上,经预测分析,本项目焚烧炉烟气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区的影响较小。 (2)废水:废水主要来自焚烧厂房地面冲洗废水、医疗废物转运车和周转箱清洗消毒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 废水经处理收集后进入北侧立冲沟垃圾填埋场配套的60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出水用于场区绿化、洒水、消防等综合利用或排放。废水排放去向为柳江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雨污分流措施可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废水收集调节池表面加盖,减少臭气的散发。 采取以上防渗、治理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渗滤液、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包括焚烧炉残渣、急冷脱酸塔废渣、布袋除尘器飞灰、生活垃圾。急冷脱酸塔废渣、除尘器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采用水泥固化处理达到要求后,送至立冲沟垃圾填埋场填埋;焚烧炉渣、生活垃圾送至立冲沟垃圾填埋场填埋。 (4)噪声:主要来自一燃室风机、二燃室风机、引风机、制冷压缩机、焚烧车间及各种泵类等生产设备,其噪声级为65~100dB(A)。 设备置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隔振等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噪声经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厂区周围为山岭、坡地、道路,距离村庄居民区较远,最近900m以上,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区的噪声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来自于在收集、运输、储存过程中医疗废物洒落病原体的危害、焚烧处置过程中二次污染物的污染事故危害、焚烧残余物的污染事故危害三种风险。 1)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为0.00011次/年,医疗废物散落于周围环境,医疗废物中病毒传播,对事故周围的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2)医疗废物焚烧炉焚烧设施发生紧急事故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但是事故排放HCl对近距离范围的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 3)二噁英类物质具有水溶性低、脂溶性高的特点,通过水体直接危害人类健康的风险较低,人体直接从环境中(水、大气和土壤)摄取二噁英类物质的可能性也较小,二噁英类物质的传播主要是通过在生物体内聚积后经过食物链被摄入人体。 4)本项目产生的飞灰暂存于密闭的储灰间内,按要求水泥固化后,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直接交由立冲沟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其污染物渗出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是可控制的。 5)分别针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焚烧环节的风险提出了对应的防范措施,制定了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严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本项目按规范要求设置了8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区最近的村庄居民区在900m以上。本项目在生产装置及其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的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可靠的抗风险措施。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工程选址合理符合规划建设要求,布局基本合理;采取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置;在严格贯彻落实及执行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清洁生产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安全切实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好,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因此,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4. 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1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 | | | | | |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 时代中心C座1911 | | | | | | 010-68938188 010-88578761 | | | | | | |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和各敏感点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涉及村庄、单位、学校等,主要对象为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水沁村、广安村、广林二队、立冲村、宜步村、河表新村、岩冲村、河表村等村庄村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事先是否知道本项目在该地区建设;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本项目对您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 7)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8)您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您的宝贵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即公众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的时间截至2012年5月10日。 2012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