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闽清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闽清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告于2012年8月23日进行,现已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海西管网二期工程的一部分,与“漳州—诏安”、“福州—三明”、“福州—福鼎”段一起,构成海西管网的二期工程。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连江-闽清段)起于福州市连江县分输站,终于闽清分输站,途经福州市、晋安区、闽侯县、闽清县四个县(市、区)。全长约95.47 km。管道沿线各种类型穿越数量大,累计共有大、中型河流穿越2次,穿越高速公路3次,国道及省道6次,县乡道路26次,铁路3次,各类小型河流13次,鱼塘穿越13处。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道走向及站场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 2.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质量良好。 3.工程建设期对管道沿线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优化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和采取生态补偿等措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降至可接收水平。 4.建成后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从环境角度而言,本项目在连江、晋安区、闽侯、闽清建设是可行的。 三、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利用工程所在地村镇的公告栏直接公示,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措施、评价结论和对策建议做了简要说明,欢迎各界代表查询,如果需要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563074837@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及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 (4)您认为消除环境影响的有利措施; (5)您对本项目所受到的影响方面,对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6)您对本项目的其他建议。 五、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9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宋旭东 联系电话:0591-88027065 传 真:0591-88027220 六、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环保处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158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吕静 何丽娇 电话:0591-87605149 传真:0591-87507624 七、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闽清段)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