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ruby 于 2012-5-25 12:59 编辑
环评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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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珠光路商住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粤海珠光路商住楼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43~79号地块,总用地面积156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778平方米,总投资4.0亿元,规划居民户数为574户,主要建设内容为:2幢地上35层(部分6层)、2幢地上32层(部分2层)、以及1幢地上28层的住宅楼(部分6层),另设地下3层及负一层夹层。项目裙楼主要功能为商场及公建配套等,塔楼主要功能为住宅,地下机动车泊车位数374个。 2、主要环境问题: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施工期污染和运营期污染。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生活污水;(2)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打桩机、各种运输设备、装修阶段的噪声等;(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托儿所厨房含油污水和居民、商场的生活办公污水。(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托儿所、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垃圾收集点臭气以及机动车尾气等。(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电机组、各类水泵、风机、变压器运行噪声等。(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 3、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污水经处理后外排且尽量回用,减少排放量;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并加强工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②营运期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接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备用发电机仅在市政停电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托儿所油烟经高效除油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废气排放浓度≤2.0mg/m3)后经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公共烟道引上顶楼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垃圾收集站应定期喷洒除臭剂,注意清洁;生活水泵、消防泵、备用柴油发电机、抽排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监测分析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在进行本项目公众参与时,按照力求普遍,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公众参与的对象。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项目所在地居民、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等作为主要公众参与对象。 主要事项:了解单位和个人等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以及要求。 6、公众参与方式与时间 本次环评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2年04月26日-2012年05月8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补充信息,索取期限为本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书面意见签署个人姓名或加盖公章,以便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23楼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43~79号地块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13925148002 ②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802号)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 联 系 人:黄 工 ,联系电话:020-87515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