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目前,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现就环评工作进行公告。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 2. 建设地点:成眉工业集中发展区 3. 工程概况:该项目为新建 拟建项目占地36.2亩,总投资5000万,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库房等。项目建成后设有一条特种漆生产线,两条防锈漆生产线。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经理 联系电话:13208160515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廻龙路增沙街20号2、3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108214077 四、主要环评结论如下: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工艺废气、设备噪声以及固体废物等。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用于焚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各废气污染物经厂区内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但为确保该地区良好的大气环境,公司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废气处理装置连续稳定地正常运行。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在采取严格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置措施安全有效,并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因而是经济、可靠、合理可行的。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厂方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并做好防范措施后,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应急处理置,配合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现场处理,并及时通知周边工作人员做好紧急撤离,使风险降到最小。同时项目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以上的措施,均能够大大降低运营期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事故概率,风险水平明显下降。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总的来说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做好各种环保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也结束。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可从本页下载或向环评单位索要“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如有必要,还可通过电话索取相关补充信息,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以及起止时间 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公众范围: 受拟建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 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 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3月20日。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