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先进机械制造业园区,项目的投资总额为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5%。项目建成后可以年产修补类产品40万枚。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⑴地表水 由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各监测断面NH3-N和3#、4#、5#断面COD和BOD5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要求,其原因主要是承接了附近未处理的工业废水所致。 ⑵环境空气 由监测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PM10、SO2及NO2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说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⑶声环境 从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噪声均未超出3类标准要求。 ⑷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已受到污染,污染原因可能是周边农田化肥下渗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地下水污染。评价区内水质不能满足相应的Ⅲ类标准要求。 3、项目污染源及防治措施⑴废水 生产废水、实验废水、冲洗设备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纯化水制备及循环冷却排污水等。企业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清净下水经雨水管线直接排至总排口,生产废水、实验废水、冲洗地面水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企业的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的混合废水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三间水库。鉴于企业存储区均设置于综合楼地下,要求企业对存储区地面做好防渗和硬化,存储区不允许设置地漏和排水系统,防止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对地表水、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⑵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生产和存储牛心包产生的异味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其中企业工艺废气产生量较小,经通风装置处理后可以达标外排,车间产生的异味经活性炭吸附后对周围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封闭,经此处理后可以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⑶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及各种泵类,其噪声值都在80~95dB(A)之间。 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本的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⑷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细胞组织和产品边角料及废产品,这部分固废经灭菌后作为饲料外卖;污水站产生的污泥经浓缩、板框压滤后,污泥含水率可在60%以下,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其脱下的污水送至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送至厂家进行再生处理。经此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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