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龙岗83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工程概况 拟建龙岗83井位行政区划属重庆市梁平县福禄镇青桥村9组,为新建探井项目。设计井深4920m,设计井口地面高程489.2m。拟建工程包括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其中钻前工程包括新建公路0.204km、改建公路5.142km、井场97m×42m、废水池、弃土场、放喷坑等,项目钻前工程3个月,钻井工程施工期约5个月。 2.项目建设合理性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县福禄镇青桥村9组,位于农村地区,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内;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重庆天然气用气紧张局面,增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有积极意义。 3.钻前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影响分析 钻前工程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同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钻前工程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生活燃料烟气。施工采取了湿式施工;由于累计施工工时不长,施工机械尾气不会对周边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分析 钻前工程废水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组成。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用泵抽到废水池进行循环使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钻前工程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如挖掘机、推土机、运输汽车等突发性噪声,声源强度为80~90dB,对周围居民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建议业主合理安排施工,并与周围居民协调。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钻前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弃土必须弃到指定的弃土场,不得随意乱倒、乱堆,避免破坏、污染环境和堵塞河道,钻前工程原地表层土壤要有效收集、妥善堆放。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厨余废物人均产生量按0.5kg/d计算,垃圾产生量25kg/d,累计产生量2.25t,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钻井工程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测试放喷时间短,采用短火焰灼烧器,测试放喷管口高为1m,修建放喷坑及挡墙减低辐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对大气污染程度可被环境所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酸化废水、钻井液流失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气田水回注方法》(SY/T 6596—2004)中推荐水质指标,通过罐车运往天浅1井回注,不外排。厕所粪便废水供当地农民用作肥料,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机械采用降噪设备,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与周围居民沟通协调,避免环保纠纷与投诉。钻井工程作业期短,能够被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完钻后对岩屑和废泥浆进行压实填埋、固化处理。符合《四川油气田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0276—2007);生活垃圾存放于井场内的垃圾坑,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固体废物处置通过站内设置废油桶集中收集,交南充炼油厂回收利用。采取相关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热辐射环保措施及影响分析 放喷时,虽然采用放喷坑放喷,但是放喷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辐射会对测试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会造成灼伤。这种影响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逐步恢复。测试前撤离放喷口周边居民,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同时利用挡墙隔档减轻热辐射影响,对因热辐射导致周边农作物等植被破坏给予相应补偿。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该项目占地无基本农田和天然林地。区域无珍稀保护动植物。 钻井噪声会对周边的少量普通动物产生短时间的轻微影响,放喷热辐射将影响植被,但放喷时间短,且放喷出口设置放喷坑,可保护放喷热辐射对周边植物的影响,地表植被破坏很少,通过设置挡墙减轻影响,一般会对放喷坑周边约20m的植被产生破坏,为普通农作物,破坏的应进行补偿。工程建设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生态保护措施:试油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放喷坑。对固化后的废水池,岩屑池表面覆土回填,种植普通杂草绿化恢复生态,应在固化池设置标志,禁止用于种植农作物。 井场防渗、场地清污分流,井场挡土墙均应按要求实施。土石方临时堆放场设置挡土墙减少水土流失。弃土堆放平整,夯实,周边设置了堡坎减少水土流失。完钻后部分弃土用于回填、复垦。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该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机率低,但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工程主管部门通过完善井控、防火、防爆安全以及硫化氢安全防护等措施,尤其是井喷失控后做好撤离群众的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事故应急方案,充分提高队伍的事故防范能力,严格按照钻井设计和行业规范作业,强化健康、安全、环境管理(HSE),该项目的环境风险值会大大的降低。通过按行业规范要求和环评要求进行风险防范和制定应急措施,将该项目环境风险机率和风险影响降低,龙岗83井钻井工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清洁生产 该项目在生产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措施、清洁生产技术指标、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8.总量控制 钻井工程属于油气田开发的施工期,废物不外排环境,因此建议不核定总量指标。 9.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龙岗83井钻井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钻前和钻井工程期间产生的污染物采用有效的方法处理,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文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认为项目按拟定方案建设是可行的。 10.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地址:成都市天韵路19号2206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8-8601025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重庆大学;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联系电话:023 65122676; 传真:023 65122676 11.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已经完成环评报告简本,若有需要,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简本。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2012-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