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扩建综合医疗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要求,现对“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扩建综合医疗楼)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扩建综合医疗楼)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江浦东路63号(现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东侧停车场地块),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因原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设计未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现拟扩建综合医疗楼1座,占地面积64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地面以上层数为6层,其中1~3层为候诊区、门诊诊室和功能检查区,4层为手术室,5、6层为住院病区;地下1、2层为停车库,布置机动车停车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90076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10号4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7-8629177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欢迎公众积极参与。 201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