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久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废油提炼基础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受长春市久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市久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废油提炼基础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长春市久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废油提炼基础油项目 建设单位:长春市久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农安县烧锅镇东风村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生产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油2000t(主要为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回收基础油(其为润滑油的原料油)1800t/a。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含油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企业拟将含油废水由30m3的贮罐收集后用槽车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使用室外卫生设施(旱厕),定期清运用做农肥,无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工艺废气通过集气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吸附处理后统一通过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原料在贮存过程中的大小呼吸时将有一定量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尤其是在贮存区中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等,根据国内化工企业的经验,建议在车间设通风装置,在通风口处设活性炭纤维毡,进一步减少废气的排放量,并加强环境管理。 针对厂区内设备噪声,首先选择噪声低技术水平先进的同型设备,并装设吸声材料,做减振、消音处理,根据噪声源情况合理布局。至厂界处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油生产过程中的预处理及升温、分馏工序产生的蒸馏高沸物,废活性碳,废抹布、蒸馏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以上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HW08),应送有资质的部门处理;根据废油再生导则要求废油再生厂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废液等,应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妥善处理,达标排放。故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升温、分馏工序产生的蒸馏高沸物拟运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拟运往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可行性分析 ⑴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⑵清洁生产:本项目的生产技术成熟、可靠、合理。通过与国内同类装置的物耗、能耗水平和“三废”排放水平的对比分析,本项目物耗、能耗都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吨产品“三废”排放量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⑶城市规划、环境敏感性:本项目位于农安县烧锅镇东风村,属规划的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烧锅镇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 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中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该项目地处环境非敏感地区。 ⑷总量控制:通过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生产装置采用电加热,不产生烟气,因此无二氧化硫和NOx排放;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涉及COD和氨氮总量指标。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总量控制。 ⑸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为50m,即从罐区开始计至50m范围。根据目前的厂区平面布置及主要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⑹环境影响程度:本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评价区域内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满足项目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因此在企业采取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全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久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59601691 联 系 人:邵工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联 系 人:任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