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丰工业园园区道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丰工业园园区道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丰工业园园区道路
项目概要:和丰工业园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以南约15km、国道217的东侧约4km处,工业园区西侧距离在建克拉玛依至阿勒泰高速公路约2km,工业园区东南距在建的奎北铁路锅布哈尔赛站约12km。根据道路规划,本项目拟建一条9.124km的主干路和4.313km的连接线,设计车速分别为40km/h和80km/h,道路等级分别为城市主干路和二级公路。项目设置小桥3座,分离式立交1座,涵洞8道。拟建项目计划2012年开工,当年竣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修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项目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项目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项目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57号19层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辉 电话、传真:010-87162828
电子信箱:tianfadisha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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