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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噶尔高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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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danhuiabc 发表于 2009-3-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噶尔高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噶尔高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即将编制完成,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巴拉噶尔高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由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投资建设,拟定选址位于巴拉噶尔高勒镇东北侧距市区边缘3.5km处,场区占地面积923330m2。该场地位已丘陵间洼地,周围人口密度低。该项目总投资2203.03万元。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施工期
2.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等。
2.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可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2.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避免渗入地下水环境。
2.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2.2运营期
2.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填埋气采用垂直导气系统,在运行前期将抽出的气体进行集中点火燃烧处理。目前国内外多采用此种处理方法,从技术、经济分析,处理措施可行。
填埋场臭气主要来源于填埋作业区和调节池。工程采取的及时覆盖、渐进修复作业工艺、绿化等一系列措施以及渗滤液调节池表面加盖,将调节池厌氧产生的气体收集后燃烧排放,可达到减少臭气排放的目的,适用于北方降雨量少的地区,措施可行。
工程对粉尘及漂浮物的控制采取密封车运输、配备保洁洒水车辆定时保洁进场道路与作业区、及时覆盖、对正在进行作业区的四周设置7m高的栏网,控制轻薄垃圾飞扬的措施得当,有效可行。
2.2.2
渗滤液处理及防渗措施

为了防止填埋区垃圾渗沥液污染地下水,填埋区基底采取防渗措施,并通过渗沥液的量控制填埋作业面,并在填埋区周围及场内设置永久截洪沟和临时截洪沟,以便实时、有效排导雨水。
经渗沥液收集池收集后,可由泵抽提后直接回灌于垃圾堆体,渗沥液经多次回灌后,渗沥液在垃圾生物滤床的作用下污染物浓度会大大降低,渗沥液的量由于垃圾堆体的吸收和自然蒸发,也会大量减少,利用回灌技术可大大降低渗沥液的处理费用。
2.2.3噪声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的运输车辆、处理设备均会产生噪声,噪声强度约在7585dB(A)之间。为避免噪声产生影响,应尽量采用噪声小的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和减振措施,同时避免夜间作业,这样可以减少机具和设备的噪声污染。
3.2.4蝇、蛆、鼠害防止措施
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每天垃圾填埋后及时覆土压实,定期用药物喷洒垃圾作业面及生产生活管理区,消除积滞污水,此方法可有效地防止蝇、蛆的孳生。及时覆土,减少垃圾暴露时间,使蝇、蛆、鼠的孳生量控制在最小程度。喷洒药物时采用多种药物交替使用,以防止蚊蝇产生抗药性。在场区门口设消毒池,用于冲洗进出车辆,有效防止垃圾车辆进出夹带苍蝇污染环境。
2.2.5封场及生态修复措施可行性
终场后为保证植物正常生长,表层铺以适量营养土,以利作物生长和绿化,终场后场区作为草皮绿化用地,改善环境、美化环境,措施是可行的。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巴拉噶尔高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场址选择符合城市规划,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选址要求。采用了较先进的生产工艺,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09228200938)。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乌珠穆沁旗园林市政环卫管理所
联系人:王志强
电话:13947920316
评价单位:内蒙古新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园艺所东乐花园H-15
联系人:张永霞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0471-46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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