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内沟河整治及道路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轮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内沟河整治及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内沟河整治及道路工程项目由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工程位于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规划用地内(南安市美林街道美林社区),总投资为5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①美林家装商城(南洪公路下现状的箱涵)至凤凰湖段(湖滨西路下现状的箱涵)内沟河工程长1.2Km,宽8m。②美林家装商城(南洪公路)至凤凰湖段(湖滨西路)道路工程长1.2Km,宽18m。③美林家装商城(南洪公路)至凤凰段(湖滨西路)村道长1.2Km,宽3m。项目主要用于内部交通及防洪排涝。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柳城普莲路283号房地产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5805965627 联系人:王先生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100号 联系电话/传真: 22636392 电子邮件:hjpj3@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内沟河整治及道路工程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15天内 (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内沟河整治及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