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轮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项目由地块一、地块二组成。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选址于美林街道美林社区,总投资估算为50000万元,建设总用地面积达52876.54m2,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8420.54m2,地块二用地面积44456m2。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59232.15m2,其中地块一建筑面积53254.20m2,地块二建筑面积205977.95m2。地块一由3幢18层、1幢32层商住楼及1幢18层的廉租房组成,地块二由7幢32层、2幢7层建筑组成。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起址年限2012年—2014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普莲路283号房地产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3860765768 联系人:潘先生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100号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877366 电子邮件:hjpj3@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5天内 (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南安市美亭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