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各位公众:
我单位(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拟在主市产业集聚区中原大道东侧、滨河南路南侧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委托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约187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1万元,占总投资的0.4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7154.69m2(折合130亩),总建筑面积105700m2,其中高层住宅62200m2,多层住宅35000 m2,商业用房7500 m2,幼儿园1000m2。主体框架结构,单套建筑面积60 m2,建成后可提供2166套公租房。配套设施:绿化27000 m2,停车场、道路15000 m2。设计容积率1.62,建筑密度0.29,绿化率0.31。 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外排废气污染源有餐饮厨房产生的燃气废气等。本工程采取以下的措施,减轻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居民油烟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烟管(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综上,本项目废气防治措施是经济可行的。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驻马店市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进驻马店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4)一级B标准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驻马店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机动车来往产生的噪声,通过限速、禁鸣及加强道路绿化等措施来控制。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各噪声源产生的噪声传至项目边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日常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建设单位应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由建设单位用带盖的可密封塑料桶暂时储存,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设单位还需对垃圾集散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用地选址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1、查询地点: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查询方式:现场查询及网络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杨工 电话: 0396-2637225 五、提出公众意见范围及方式
提出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进行): 1、是否理解项目建设内容? 2、对评价考虑的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 3、对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满意?如不满意需要补充哪些? 4、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如反对,其理由是什么? 5、环保措施方面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完善或补充的合理化建议? 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 1、电话发送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详细留下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等),请和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联系人联系。 2、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邮寄或亲自送到: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3、网络发送电子邮件(需在电子邮件中明确发件人的真实姓名、地址、身份、联系方式)。请把电子邮件发到:yjw6680sohu@.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