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利奥.小琳 于 2012-5-17 08:35 编辑
关于修订敦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敦化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8月1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5.11平方公里。开发区初步形成了以木制品、制药、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四大支柱产业竞相发展的经济格局。敦化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于2004年5月以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吉环建字[2004]78号文予以批复。 根据敦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订敦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的批复》,同意修订敦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将敖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市鸿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市永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在地块规划为食品加工园区;把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延边众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原拜特带材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块规划为医药园区;把敦化市顺天木业有限公司、敦化市中信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市晟大木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块规划为木制品加工园区。 敦化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对开发区发展情况初步分析、收集开发区五年内发展情况、环保政策、法规等有关资料、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⑵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方法等⑶编制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现场监测⑸规划方案分析和污染源分析⑹进行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⑺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综合论证⑻公众参与调查;⑼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编制区域环评报告书。 敦化经济开发区区域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论;⑵开发区的规划与概述分析;⑶区域环境现状概述;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⑹环境容量估算和总量控制建议;⑺推荐规划方案与环境减缓措施分析;⑻规划环境影响的公众参与评价;⑼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⑽园区规划与选址合理性综合分析;⑾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⑿执行总结。 本区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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