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chuangken 于 2012-7-4 15:54 编辑
吉林振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吉林振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工程简介:工程名称:吉林振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吉林振澳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投资约4千万元人民币在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厂区院内空地,建设年产量计7000万支(以2mL计)脑苷肌肽注射液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1)工程施工将对水质、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等产生影响。
(2)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锅炉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对大气的环境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1)环境空气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经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5%,脱硫效率可达40%,脱硝效率为0,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2)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委托吉林省四环制药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再排放。排放到下水管网进入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辉发河。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3)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来源主要包括生产装置中各种泵类设备、冷却塔、循环水站、锅炉鼓引风机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在75-100dB(A)之间,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对高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设立独立的工作间、局部采用吸声材料处理,合理进行总图布置,厂界处种植高大树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对人及环境的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实验(动物房)废物、煤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产垃圾(废包装、废肉渣等)、生活垃圾等。经妥善处理和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012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