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出口道路匡家沟段连接滨江路支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奉节宏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城西出口道路匡家沟段连接滨江路支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城西出口道路匡家沟段连接滨江路支路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奉节宏安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清水社区; 5、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6、工程内容和规模:拟建工程位于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清水社区,一条连接奉节县城西出口道路和滨河大道之间的支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Ⅱ级,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宽度为22m,全长866.005m,为双向四车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废气 1) 路基施工中由于挖取土、填方、推土及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装卸、运输过程中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大气中;同时,道路施工时运送物料的汽车运行,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都会引起扬尘污染。 2)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THC、颗粒物、CO、NOX等大气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3) 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施工阶段,在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少量沥青烟气,沥青烟气中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是THC、TSP等。 废水 本项目位于奉节县朱衣镇,施工人员大都来自当地居民,施工营地内不设置食堂,生活设施利用周边社会生活设施解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污水,主要污染物COD、SS。拟建工程填筑料从朱衣镇混凝土料场购买,故不涉及混凝土制备时将产生的沙石料冲洗水问题。 噪声 施工期间使用的作业机械类型较多,有摊铺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在声源5m处的声级范围为73~96dB(A)。 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程土石方工程弃渣以及施工废料;此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营运期: 主要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机动车行驶噪声、以及路面雨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噪声:施工时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方式,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将可能产生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06:00~22:00),通过增加设备缩短连续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居民集中区高噪音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 2、扬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对材料临时堆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3、废水:施工营地内不设食堂,施工工地内无食堂废水产生。对于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含油施工废水,设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用于回收利用。 营运期: 1、废水:沿本工程全线路段两侧布置了雨水管道,雨水通过设计雨水管道流入茶亭北路雨水管网。由于雨水中污染物成分简单,经雨水管道沉淀后排入水体,对水体影响相对较小。 2、废气:在道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工程沿线的边坡整治工程中也应加强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3、固废:清扫路面产生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项目沿线设行道绿化带或行道树池,达到绿化降噪目的;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道路全路段禁鸣喇叭。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采取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五、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城西出口道路匡家沟段连接滨江路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机构: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88号 邮 编:401147 联 系 人:肖英 电话与传真:67570891 邮 箱:cqhwhp@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2年5月22日至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