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嘉禾县生态公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嘉禾县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嘉禾县生态公园建设工程建设用地位于嘉禾县城北部,地处嘉禾大道以西、和谐路以南、横十八路以北,纵五路以东。横十五路将公园分为南北两块,其中北地块规划总用地13.5公顷,南地块规划总用地20.8公顷,总用地约34.4公顷。整个公园功能分区分为五个区:(1)入口广场区;(2)水上游乐区;(3)文化展示区;(4)休闲健身区;(5)山林观光区。项目总投资176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98万元,其它费用4455万元,预备费999万元。资金来源:(1)县财政出资,(2)争取部分上级资金,(3)其他筹资方式(如BT模式)。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有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及厨房油烟。 3、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及水泵等运作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植被修剪过程中产生的枝叶及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地埋式有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经加强管理和通风,合理安排时间段后,能满足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发电机尾气经内置烟道引至顶楼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采取隔音、消音、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水站污泥堆肥熟化后用于红豆杉的基肥、追肥;枝叶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建设单位:嘉禾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嘉禾县城关镇东塔北路3号 联系人:邓总 电话:0735-6632949 六、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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