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ks_zb 于 2012-5-22 17:36 编辑
创新型产业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工程概况 在全国大力推动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大环境下,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投资约40905.01万元人民币,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与凯丰路交汇处新建“创新型产业服务中心”,本项目旨在为我市ICT产业的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场所,协助中小企业将ICT产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步伐。该服务中心地上20层、地下3层,总高度为84.5米的创新型产业服务中心,建筑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为200~250家孵化企业提供研发、办公等场所,约容纳员工2000~2500人。
二、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 联系人:唐工 办公电话:13714699699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B座10楼(邮编:518000) 联系人:周波 电话:0755-26050445(转806) 传真:0755-26050442
四、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根据环评导则有关要求,对项目的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采取了一系列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 3.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水环境、大气环境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及事故的应急预案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五、 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你认为此项目在此地建设是否合适?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可在2012年5月2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