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
南昌新力·帝泊湾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2、评价单位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概况
3.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⑴项目名称:南昌新力·帝泊湾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⑵建设性质:新建。 ⑶建设单位:江西新力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⑷建设地点:经开区沿新建县行政地块,龙潭水渠以东、海棠南路以西的地块
3.2建设规模
(1)项目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为13栋18层高层建筑,25栋11层小高层建筑,25栋6层多层建筑,一个2层的会所(主要作居民休闲娱乐用)和一个2层的幼儿园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本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4、工程污染及影响分析
4.1施工期
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固废、施工废水、水土流失。施工期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4.2运营期
4.2.1环境空气
(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大型污染源,现有污染物主要为人群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染物和汽车尾气等,但排放量较小。
(2)项目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本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通过类比计算可知,营运期地下停车场产生的NO2和CO污染物经过抽风机通风和大气稀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2.2 声环境
(1)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二级噪声标准限值的要求。
(2)项目各项噪声源在经过处理和距离衰减后也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级标准。
5、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属于居住类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第40号令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规定不属于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所在地地势平缓,周边无不良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较合理;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平面布置较合理。
6、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只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防止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就地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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