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1-6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环评公示信息
热电厂于1995年6月成立,1996年10月开工建设,2000年12月投产。总装机容量150MW;8台220t/h锅炉,其中燃煤掺烧天然气锅炉5台(1-5号炉)、燃煤锅炉1台(6号炉)、天然气锅炉2台(7、8号炉)。 2011年10月27日吉林省环保厅以吉环办字[2011]109号文件下达了《全省“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根据通知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氮氧化物总量由原来的6675t/a降至4408t/a,因此为了降低热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吉林省环保厅下达的总量指标,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投资3500万元建设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1-6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 该项目委托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公众参与评价;⑻总量控制分析;⑼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⑾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的合理性分析;⑿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和项目征地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建设单位: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 联系人: 赵富 联系电话:1394381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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