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丹颐景园A区(三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桂丹颐景园A区(三期)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概况:佛山颐景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路沙滘段投资建设南海·桂丹颐景园A区(三期)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为南海区提供住宅和配套商业设施。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199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4079.74平方米,容积率为2.73,建筑密度为54.98%,绿地率为6.25%,共分为公寓住宅和商业中心两部分。其中商业中心建筑面积为60278.91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为26671.71平方米。公寓拟入住户数为713户,拟入住人数为1426人;商业中心主要包括超市、普通零售、餐饮、娱乐休闲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建设周期2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佛山颐景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路沙滘路段 邮编:52822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炬锋 0757-8543374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01-818 邮编:5282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姐 0757-88718421 邮箱:fsolcy@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技术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其中公众参与公众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污染源分析、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分析、环保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