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年产6000吨中药饮片、苗药、保健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麻江县年产6000吨中药饮片、苗药、保健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麻江县年产6000吨中药饮片、苗药、保健品项目 二、项目概况:贵州苗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在贵州省麻江县碧波工业园区内的柿花村附近,建设“麻江县年产6000吨中药饮片、苗药、保健品”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4540.1m2,总建筑面积52128.7m2。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有建设办公楼、研发大楼、民族医药交流中心、销售与产品展区、宿舍楼、生产车间、仓库、废品回收房、设备用房等。 项目主要配备有苗药制剂生产线、中药饮片净制生产线、中药饮片切制生产线、中药饮片粉碎生产线等内容,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原药材分拣、洗药、灭菌、烘干、切药、粉碎、提取、渗漉等。 项目建设工期:2011年12月-2014年12月,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苗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865915138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资料收集。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麻江县环保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麻江县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麻江县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麻江县环保局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麻江县环保局在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天。做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对该项目及选址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填写调查问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麻江县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 贵州苗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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