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镜中月 于 2012-6-6 14:02 编辑
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带12000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带12000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带12000吨项目 项目概况: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带12000吨项目位于阳春市春江大道牛迳桥工业区,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占地面积为23718.7 m2,建筑面积为6880m2。主要生产不锈钢带,年产量为12000吨。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水主要是电弧炉、精炼炉等设备间接冷却水(净循环水)、热轧工序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酸洗废水及刷洗废水。 ①净循环水:间接冷却水主要用水电弧炉、精炼炉等设备,由于采用间接冷却,冷却水的水体并未受到污染,仅水温升高,无其它污染物。经冷却后补充部分新鲜水后循环使用。 ②浊循环水:浊循环水中含有大量的氧化铁皮和一定量的石油类,经平流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部分外排。 ③酸洗废水 采用石灰法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即用石灰中和废水后,产生金属氧化物沉淀,再加絮凝剂助沉,固液分离。该废水全部经过处理后外排 ④刷洗废水:刷洗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直接回用 ⑤办公废水:员工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本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及办公废水预处理后,外排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达标后排污漠阳江,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电弧炉初炼钢水和精炼炉精炼过程中均有烟气产生,采用半密闭罩+屋顶罩的综合集烟方式捕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的加热炉以无烟煤为燃料,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拟采用钠碱脱硫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850mg/m3,NOX排放浓度≤120mg/m3,烟尘排放浓度≤150mg/m3)≤150mg/m3)要求。 酸洗工序使用15%硫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酸雾,建设单位拟采用碱液中和治理措施处理,酸雾废气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本项目排放废气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无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厂界四周在昼间、夜间声环境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选址可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公众普遍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宏达特种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八、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6311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