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九所景和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乐东九所景和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乐东九所景和花园”位于海南省乐东监狱旁,该项目总投资18.6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99.6亩,总建筑面积为124.1万m2。其中:一期开发71亩,建筑面积12.77万 m2。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的声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在夜间施工,以免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项目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利用围墙或围挡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工地出入口应尽量设于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施工现场草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车轮的设施,设有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等。 只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能落实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会降低。项目的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影响只是暂时的,而且施工期的影响随着工程的完成随之消失。 2、运营期 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燃用石油气产生的污染物、厨房油烟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等。根据分析,项目在正常情况下,燃用石油气产生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停车场汽车排放的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小区要加强机动车管理,严禁尾气超标的车辆驶入小区;居民、食堂厨房产生的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等净化后通过专用的油烟排气管道引至高空排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主要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到长茅水库东渠。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特定的机械设备(如备用发电机房、水泵房等)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小区的交通噪声,但只要积极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在相关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的。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地方环境规划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所在区域环境容量许可,生产工艺和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在营运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在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建议,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的基础上,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周围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支持。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它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您的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和面访的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景晟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76203888 联系人:吴淑康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89号汇隆广场 联系人:林积益 联系电话:0898-65819501 传真:0898-65819502 E-mail:taida2008@126.com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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