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住院部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接近尾声,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奉节县中医院住院部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工程 3、工程概况: 奉节县中医院创建于199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综合性)医院,也是县内首家二级甲等医院,是全县中医药技术指导中心和培训中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合作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类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作出了批复。奉节县中医院住院部扩建工程利用现住院部西南侧未开发用地进行建设,拟建设用地面积3580m2,总建筑面积13457.96m2,新建门诊及住院综合大楼一座13357.92m2(含地下建筑面积2826.46m2),配套建设道路及环境附属工程,新增编制住院床位300张,设手术室8间,年服务时间为365天,项目建成后不设传染科,不收治传染病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水土流失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通过严格施工管理,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采用清洁能源,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直燃式制冷机房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以及地下车库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等;运营期产生的主要的废水为医疗废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来自项目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可以接受。
三、应对措施及对策 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将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1、施工期拟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针对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不连续且分散、处理和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建议施工单位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2005年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2)的通知》(渝府发[2007]224号)、重庆市建委“控制施工工地扬尘七项强制规定”(2009年4月)及重庆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很大程度的削减扬尘产生量,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且只在施工期产生,不会造成长期影响,所以,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利用附近已有生活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管网。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污水的管理,对施工中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污水,设沉砂池,沉淀后回用,用于场地浇洒和冲洗车辆,不能完全回用的经处理达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管道。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的降低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接受。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为减轻施工期噪声扰民,应尽可能控制施工噪声。根据施工噪声的污染特点,施工中应加强管理,杜绝人为制造高噪声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渝府令[2002]126)和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 固体废物控制措施:对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进行妥善的堆放,运往指定渣场处置。运渣车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必须加盖,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及城市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装置收集,进行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营运期拟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时无食堂;污水处理站经池体加盖,臭气通过管道引至靠近处理站楼顶排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经地下车库通风经专用竖井高空排放;直燃式制冷机房废气设置专用烟道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 水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单独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市政管网引入奉节(口前)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产生的少量特殊废水,如检验废水用单独的塑料桶盛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设备噪声在采取了基础减震和隔声措施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居民住宅基本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建设项目的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 五:报告书总体结论 奉节县中医院住院部扩建工程项目属于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奉节县医疗发展需要,项目建成营运后是全区医疗卫生中心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其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是可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服务期采取评价所提出的措施后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加重区域环境影响程度。项目在施工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后,并加强内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能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奉节县中医院住院部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天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天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86868337(传真)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奉节县中医院 地址:奉节县诗仙西路76号奉节中医院住院部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89697684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营业过程中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营业过程中采取何种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敬请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络和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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