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红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低品位难处理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四川绵竹红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万吨/年低品位难处理磷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绵竹市广济镇天灯街(原四川省绵竹红瑞化建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土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个选厂,选厂内新建一条选矿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采用先进的电子水处理技术和全浮选流程生产工艺,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120万吨低品位难处理磷矿石或残矿,生产76.248万吨磷精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后,工程对大气影响不明显,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仍将保持在二级标准质量内。 (2)对水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环境的贡献值不大,区域声学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4)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对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粉尘: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除尘后达标排放。 (2)废水:工艺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3)声环境: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消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4)工业固废: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与当地规划相容;采用的主要工艺设备先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信息索取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28-68656356 传 真:028-66824589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二十号 联系人: 陈建平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