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山水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第二次环保公示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五洲山水园 建设内容:住宅18栋、商业建筑2栋及其它公建配套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68.96m2,总建筑面积为135410.29m2(容积率为1.599) 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龙凤大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10ˊ50.18″,北纬22°42ˊ07.23″) 投资规模:60600万元人民币 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水土流失、扬尘、噪声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等。 运营期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油烟废气、设备运行噪声及商业活动噪声、交通噪声与汽车尾气、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施工现场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或水泥混凝土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雁田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出场。 运营期:加强小区绿化,选择具有防尘功能的速生树种;备用发电机加装尾气治理装置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加强餐饮油烟废气治理,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废气经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纳入雁田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将发电机等产噪设备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内;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对小区内商业配套进行有效管理,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强小区内的卫生管理,及时进行小区的地面的清扫、维护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区域居住环境质量,促进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三正雁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祥新中路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299333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391295 东莞市三正雁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