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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 “外墙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外墙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立业村; 建设单位:四平市盛达外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总投资:30万元; 评价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生产外墙装饰材料50t。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设备冲洗废水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含有原料,分类收集于容器中,待生产相应品种的产品时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直接排入附近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排放粉尘:在排尘点设置集尘罩,经除尘效率为95%的布袋除尘器(风量2000m3/h)处理后实行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出,则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粉尘:原料水泥、胶粉、钙粉、纤维素等多是以包装袋形式运入仓库储存,沙子是产生无组织排放的主要原料,为保证堆放过程中起尘不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应建设库房对原料进密闭存放。经预测,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3、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废包装物应集中收集,钙粉、胶粉、水泥等包装物出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助剂的废包装物属于危废,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部门处理,不允许随意排放,对当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噪声:生产车间噪声经过建筑物门窗、墙壁的吸收、屏蔽等措施后,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平市盛达外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环评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邮箱:spepi@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