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粗铜6万吨、阳极铜5万吨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及总投资 江西和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粗铜6万吨、阳极铜5万吨的技改项目。 (2)生产工艺 项目以铜泥、阳极炉炉和废杂铜为原料,采用火法,竖炉生产粗铜,阳极炉生产阳极铜的生产工艺。 (3)项目建设地点及占地 现有工程厂址位于铅山县河口工业园十五路与十六路之间,西靠工业九路(地理位置为东径117°41′18.5″,北纬28°17′31″)。 本项目属技改(异地整体搬迁技改)项目,技改项目位于铅山县河口工业园北临十六路,西靠工业九路(地理位置为东径117°41′20″,北纬28°17′31″),距上饶市区为10km、上饶县县城6km。厂区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4)行业类别:冶金 (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技改工程最终产品年产阳极铜5万吨,中间产品粗铜6万吨。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粗铜车间、阳极铜车间等主体生产车间,辅助公用设施有锅炉房、仓库、油罐和给排水系统,环保设施主要有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循环系统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是竖炉、阳极炉等工序产生的烟尘、铅尘和二氧化硫。 (2)地表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0200吨。生活污水经厂内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外排。 (3)声环境影响 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其原始噪声值一般在80~100dB(A),经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的噪声值小于75dB(A)。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有竖炉渣、阳极炉和竖炉炉灰等。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SBR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CODcr、BOD5和SS的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外排。 (2)废气治理 ①竖炉熔炼产生的废气经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装置+脱硫酸净化后,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②阳极炉精炼产生的废气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装置+脱硫酸净化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③阳极炉环境,经布袋除尘装置收尘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④项目燃煤锅炉采用多管除尘器干式和旋流板高效湿式除尘脱硫净化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II时段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阳极炉渣、竖炉水淬渣、水处理污泥、风管泥均在本厂内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最终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阳极炉收尘炉灰、竖炉收尘炉灰、脱硫渣、炉煤灰渣和生活垃圾。阳极炉收尘炉灰、竖炉收尘炉灰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脱硫渣、炉煤灰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发改委令第1号),该脱硫渣为一般Ⅰ类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4)噪声 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鼓风机、引风机和水泵。另外,对鼓风机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在引风机的进气、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对水泵加装隔声罩等。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从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铅山县河口工业园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江西和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工业园 联 系 人:彭 总 联系电话:1370703959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单位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602号 联系人姓名: 李建国 联系人电话:13970988269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指铅山县河口工业园周围居民及企业员工,朱家坞、河口茶场、江家村、陈家村的有关单位、专家或代表和公众。尤其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村民、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对本项目拟采取减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的态度? (3)该项目已部分建成,其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是什么?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5)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你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6)对本项目搞好环保工作的要求与其它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在朱家坞、河口茶场、江家村、陈家村等共8处张贴发布,欢迎各位公众用电话、书函提出意见。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12-06-15—2012-6-30),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和源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